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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陈斌发布时间:2019-10-26 16:47:05点击数:50
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。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可通过电话、信函等方式向人事处或纪检委反映。举报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,要实事求是,认真负责,实名反映。
联系电话:85751800(纪委) 85751804(人事处)
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
人事处
2019年10月25日